徐慧琳:《论语》里的成语:和而不同
作者:徐慧琳
来源:《走进孔子》杂志  2024-06-12

经典原文

《子路》第23章子曰:“君子和而不同,小人同而不和。”

成语讲解

2008年8月8日,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绝伦的演出给全世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在节目《文字》中,演员们扮演的活字印刷字模,在不断变幻中呈现了“和”字的大篆、小篆和楷体三种形态。

《说文解字》解释说:“和,相应也。”“和”字从音律相应、味道调和,引申为和谐之意。“和而不同”这一成语,指能恰到好处地与人相处,又不盲从附和,现在被视为处理不同民族、国家、文明间关系的重要原则。汤一介先生说:“如何使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、国家和地域能够在差别中得到共同发展,并相互吸收,以便造成在全球意识下文化多元化发展的新形势呢?我认为中国的‘和而不同’原则或者可能为我们提供有正面价值的资源。”(汤一介:《汤一介哲学精华编》)

在孔子阐发“和”“同”关系前,历史上已有不少“和”“同”对举的讨论。西周末年,郑桓公和史伯探讨过王朝兴衰的规律。史伯认为,周王室走向衰败的原因是其统治者“去和而取同”(《国语·郑语》)。这说明他已意识到“和”“同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“和”是“以他平他”,使各种事物保持和谐的状态。“同”是“以同裨同”,是单一事物的数量叠加。因此他说:“和实生物,同则不继。”“和”是事物多样性的统一,能促进新事物的产生。“同”则因其单一性,难以创造出新事物。

齐景公与晏子讨论君臣关系时,晏子也曾提及“和同之辩”。齐国大臣梁丘据对齐景公言听计从,齐景公为此很满意,并对晏子说:“唯据与我和夫。”晏子则不以为然,认为梁丘据唯君命是从,是“同”而不是“和”。在晏子看来,君臣关系的“和”表现为君臣双方均以良善治理为目的,彼此协作,共同努力。真正的良臣应坚守公心,犯颜直谏。如果臣子对君王的错误命令毫无异议,对不完善的政令也是一味赞同,那就像“以水济水”,无益于治国。齐景公问“和”与“同”有什么区别,晏子进一步解释说:“和如羹焉,水火醯醢盐梅,以烹鱼肉,燀之以薪。宰夫和之,齐之以味,济其不及,以泄其过。”(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)晏子认为,和就像制作肉羹一样,讲究滋味调和,酸甜咸淡适中,酸味、咸味不够就加醋加盐,过酸过咸要加水淡化。君臣之间的关系也应如此,在共同的治理目标下可以有所不同。晏子劝谏齐景公,任用臣下应找到“和”之君子,而非“同”的小人。

史伯和晏子都从治国理政的角度拒斥了“同”。在他们之后,孔子把“和同之辩”引申为君子小人之别的重要原则。君子在社会交往中,于己而言能听取不同意见,于他人而言能促成共识。他们以弘道为己任,“谋道不谋食”“忧道不忧贫”(《论语·卫灵公》),因此君子既不会专断己见,也不会轻易妥协。在政治生活中,君子采纳多方意见,对不完善的政策进行补充,使事情更为圆满。而小人只会强求一致,附和盲从。孔子说:“乡愿,德之贼也。”(《论语·阳货》)乡愿,是指曲意迎合、毫无原则地顺从别人而换取好名声的人。这种没有真正是非观念的好好先生,恰恰是道德败坏、同而不和的小人。

孔子有许多涉及君子行为的言论,可与“和而不同”对照观之。比如:“君子周而不比,小人比而不周。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“君子矜而不争,群而不党。”(《论语·卫灵公》)“周”是合群、团结,“比”是勾结、依附;“群”是人或物聚集在一起,“党”则有阿谀偏私之意。“周”“比”“群”“党”虽然都有群体之意,但实质上有很大区别。

为了说明这点,我们可以参照朱熹的解释。朱熹把公私、义利引入“周比”“群党”的解释中,升华了孔子的“和而不同”。他说:“和者,无乖戾之心。同者,有阿比之意。”并进一步引用尹焞的话解释说:“君子尚义,故有不同。小人尚利,安得而和?”(朱熹:《四书章句集注·论语集注》卷七)君子一心为公,所以与人交往和睦周到又无所偏私,既能坚守原则又能包容差异。小人阿谀逢迎,拉帮结派,看似团结,实际上却因各为私利,不可能和睦长久。可见,二者的动机在本质上就不同。君子“群”是为公、为义,是以公义团结人,表现为“和”;小人“党”是为私、为利,以私利相互勾结,表现为“同”。正因为君子周而不比、群而不党,故其为人处世能“尊贤而容众”(《论语·子张》),能“无众寡,无小大,无敢慢”(《论语·尧曰》),求和不求同,这就是儒家提倡的虚怀若谷、宽广舒泰、坦荡无私的君子形象。

孔子关于“和”“同”的看法奠定了后世对“和”与“同”的基本态度,也孕育了中华民族“尚和”的文化精神。我们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包容。孟子说:“物之不齐,物之情也。”(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)万物的自我规定性不同,成就了他们自身的特殊存在。正是在这种多样性中,“万物并育而不相害,道并行而不相悖”(《中庸》)。汤一介先生说,“‘万物并育’和‘道并行’是‘不同’,‘不相害’‘不相悖’则是‘和’”,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高理想。(汤一介:《汤一介哲学精华编》)万物各异却能同时存在,人类渺小却能参赞天地万物的化育,鸢飞鱼跃之间,万物各安其位,君子自得其乐,《中庸》描述的就是这样一幅“活泼泼”的天地图景,也是儒家追求的至高境界。

在实践上,“和而不同”的观念塑造了中华文化强大的包容性。历史上有许多自觉文化融合的例子。战国时期赵武灵王胡服骑射,是面临北方游牧民族侵扰而自觉推行的改革。北魏孝文帝、元代忽必烈以及清代开国帝王,他们作为游牧民族入主中原的统治者,都没有沿用原来的治国方式,而是选择了儒家式治理方式治理国家。这些历史实践也促进了“和而不同”的交往原则从观念变成现实。

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指出,西方的民族国家大多由单一的民族构成,而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,是“多元一体”的民族格局。“多元”就数量而言,指我国有56个民族;“一体”则强调由56个民族构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。这种“多元一体”不仅是在历史中形成的现实共同体,也是“和而不同”原则下的文化选择。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6月2日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也谈到:“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。中华文明从来不用单一文化代替多元文化,而是由多元文化汇聚成共同文化,化解冲突,凝聚共识。中华文化认同超越地域乡土、血缘世系、宗教信仰等,把内部差异极大的广土巨族整合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。”

可以说,“和而不同”在孔子提出后,被后世儒家不断阐释,并在实践中得到发扬。无论是个人的品行修养,还是群体的审美情趣,乃至作为民族共同体的精神标识,“和而不同”早已融入了中华民族文化的血脉之中。

文化拓展

“和而不同”是习近平总书记非常欣赏的文化理念。1982年,时任河北省正定县委副书记的习近平,在办公室悬挂了两幅书法作品,其中一幅写的就是“周而不比,和而不同”。当前,随着世界各国交流的日益密切,各种文化交流也更加频繁。习近平总书记也把“和而不同”的原则运用到外交事务中,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。这是我国为推动解决文明冲突、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而贡献的中国智慧。

责任编辑:宫英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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