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爱国: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“句(苟)非天道人力与”句解读 ——以孔子的“三才”之道为根据
来源:孔子研究  2025-06-09

对于《论语·公冶长》载孔子门人子贡曰“夫子之文章,可得而闻也;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”,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解为:“老师关于文献方面的学问,我们听得到;老师关于天性和天道的言论,我们听不到。”同时他还认为:“孔子不讲天道,对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关系取存而不论的态度。”这样的解读,由来已久,并且由于传世《论语》中没有言及“天道”而一直为不少学者所接受。然而,在《论语》之外,《易传》《礼记》《孔子家语》等传世文献中却不乏有孔子言“天道”的明确记载。近来新出土湖北荆州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载:“(孔子)曰:‘句(苟)非天道人力与又能(达)与(欤)?’”显然,孔子不仅明确言天道,而且予以高度重视,这无疑是当今理解孔子天道观的重要文献资料。

一、《孔子曰》“句(苟)非天道人力与”的含义

赵晓斌《湖北荆州王家嘴M798出土战国楚简〈孔子曰〉概述》并没有对“句(苟)非天道人力与”中的“与”做出合理的解释。对此,美国学者顾史考重新作了标点和解读:“句(苟)非天道,人力与(欤)?又(有)能(达)与(欤)?”顾史考将“句(苟)非天道人力与”中的“与”读作“欤”,但没有就孔子所言做出明确的解读,而且仍难以读得通。

郭店楚简《唐虞之道》有“从(纵)(仁)、圣可与,时弗可秉(及)歖(矣)”一句,其中“与”有“助”之意。宋徐铉校定的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》说:“与,赐予也。一勺为与。此与與同。”清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说:“与,赐予也。一勺为与。此与予同意。”另《说文解字》解“與”:“與,党與也,从舁、与。”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:“会意,共举而与之也。”“与”解为“赐予”,且与“與”或“予”同,显然有“助”之意。而且在古文献中,“与”被解为“助”,不在少数。

《周易·剥》:“六二,剥床以辨,蔑贞凶。《象》曰:‘剥床以辨,未有与也。’”唐孔颖达疏曰:“初六‘蔑贞’,但小削而已,六二‘蔑贞’,是削之甚极,故更云‘蔑贞凶’也。长此阴柔,削其正道,以此为德,则物之所弃,故《象》云‘未有与也’,言无人与助之也。”将“与”解为“与助”。《周易·恒》:“《彖》曰:‘恒,久也。刚上而柔下。雷风相与。’”孔颖达疏曰:“《彖》曰‘雷风相与’,雷之与风,共相助成之义。”将“与”解为“助”。

《孟子》“取诸人以为善,是与人为善者也,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”句,朱熹注曰:“与,犹许也,助也。取彼之善而为之于我,则彼益劝于为善矣,是我助其为善也。能使天下之人皆劝于为善,君子之善,孰大于此。”朱熹将孟子曰“与人为善”中的“与”解为“助”,讲助人为善。此外,《孟子》“今之为仁者,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;不熄,则谓之水不胜火。此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”句,朱熹注曰:“与,犹助也。仁之能胜不仁,必然之理也。但为之不力,则无以胜不仁,而人遂以为真不能胜,是我之所为有以深助于不仁者也。”也把孟子所言中的“与”解为“助”。

刘向《新序》“崔杼谓晏子曰‘子与我’”句,清末民初学者石光瑛释云:“与,助也,读若《淮阴侯传》‘与楚而楚胜’,《国策·秦策》‘不如与魏以劲之’,《齐策》‘君不与胜者,而与不胜者’,《吕览·顺说篇》‘因其来而与来’,《乐成篇》‘吾其与之’。高诱注并云:‘与,犹助也。’”

此外,《老子》“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”句,马叙伦解曰:“‘与’读‘与助’之‘与’。”

对于《唐虞之道》“从(纵)(仁)、圣可与,时弗可秉(及)歖(矣)”,刘钊《郭店楚简校释》依据朱熹将孟子曰“与人为善”中的“与”解为“助”,解读为:“纵然仁和圣可以为助,但是时机赶不上了。”李锐在解读时说:“与,《说文·勺部》:‘赐予也。一勺为与。此与與同。’《论语·阳货》‘岁不我与’,邢昺疏以与为留待。”将“与”解为“赐予”,可以与“助”相通。笔者赞同刘钊的解读,将《唐虞之道》“从(纵)(仁)、圣可与,时弗可秉(及)歖(矣)”中的“与”解为“助”。

与《唐虞之道》所言的句式相似,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“句(苟)非天道人力与又能(达)与(欤)”句,虽然其中“句(苟)非天道人力与”中的“与”(简文为,即“與”)字形不同于《唐虞之道》“圣可与”的“与”(简文为),但“與”与“与”二者字义相通,亦可被解为“助”。

至于“(达)”,《论语·子路》载子曰:“无欲速,无见小利。欲速,则不达;见小利,则大事不成。”汉孔安国注曰:“事不可以速成。而欲其速,则不达矣。小利妨大,则大事不成。”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曰:“不要图快,不要顾小利。图快,反而不能达到目的;顾小利,就办不成大事。”杨伯峻把“达”解为:“遇事行得通,达到目的,实现一定的企图。”可见,孔子讲“欲速,则不达”的“达”,指的是能够行得通、办成事。

因此,参照《唐虞之道》“从(纵)(仁)、圣可与,时弗可秉(及)歖(矣)”的句式与解读,《孔子曰》“句(苟)非天道人力与又能(达)与(欤)”或许可断句为:“句(苟)非天道、人力与,又能(达)与(欤)?”可解为:假如不是天道、人力之助,又怎么能够行得通、办成事呢?讲的是由天道之助、人力之助,而能“(达)”,即能够行得通、办成事。

二、孔子晚年的“三才”之道

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记载:“孔子晚而喜《易》,序《彖》《系》《象》《说卦》《文言》。读《易》,韦编三绝。”马王堆汉墓帛书《周易经传·要》也有同样的记载,“夫子老而好《易》,居则在席,行则在橐”,而为子贡所不解,孔子便对子贡说:

吾告女(汝)《易》之道。□[□□]□[□□□],此百生(姓)之道[也,非《]易》也。夫《易》,冈(刚)者使知瞿(惧),柔者使知图;愚人为而不忘(妄),(渐)人为而去诈。

而且,孔子还在对弟子们讲《周易》之《损卦》《益卦》时说:

《损》《益》之道,足以观天地之变,而君者之事已。……故明君不时不宿,不日不月,不卜不筮,而知吉与凶,顺于天地之心,此胃(谓)《易》道。故《易》又(有)天道焉,而不可以日月、生(星)辰尽称也,故为之以阴阳;又(有)地道焉,不可以水、火、金、土、木尽称也,故律之以柔刚;又(有)人道焉,不可以父子、君臣、夫妇、先后尽称也,故要之以上下;又(有)四时之变焉,不可以万勿(物)尽称也,故为之以八卦。

孔子通过讲《周易》的《损卦》《益卦》,分别讲天道以阴阳、地道以柔刚、人道以上下以及四时以八卦,不仅用以解释万事万物的相互关系和变化,而且实际上又将天道、地道、人道三者区分开来,同时又讲其中的相互贯通,将它们相互联系起来。

马王堆汉墓帛书《周易经传·衷》言:“[圣人之作《易》,将以]□生(性)命[之]理也。是故位(立)天之道曰阴与阳,位(立)地之道曰柔与刚,位(立)人之道曰仁与义。兼三财(才)两之,六画而成卦。分阴分阳,[迭]用[柔]刚,故《易》六画而为章也。天地定立(位),山泽[通气],水火相射,雷风相榑(薄),八卦相厝。”据此可以推断,其同样也讲天之道曰阴与阳、地之道曰柔与刚、人之道曰仁与义的“三才”之道,并且还讲天、地、山、泽、水、火、雷、风,与乾、坤、艮、兑、坎、离、震、巽相对应,这很可能来自孔子。当然,这里所言“三才”之道,讲的是天之道曰阴与阳、地之道曰柔与刚、人之道曰仁与义,并不完全同于马王堆汉墓帛书《周易经传·要》所载孔子言天道以阴阳、地道以柔刚、人道以上下。前者讲人之道曰仁与义,是对后者就父子、君臣、夫妇的相互关系而言人道以上下的发挥。

传世的《易传·系辞下》言:“《易》之为书也,广大悉备。有天道焉,有人道焉,有地道焉。兼三材而两之,故六。六者,非它也,三材之道也。”《易传·说卦》言:“昔者圣人之作《易》也,将以顺性命之理。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,立地之道曰柔与刚,立人之道曰仁与义。兼三才而两之,故《易》六画而成卦。分阴分阳,迭用柔刚,故《易》六位而成章。”据此亦可推断,两者讲天道、地道、人道的“三才”之道,也应当来自孔子。因此可以证明,无论是传世《易传》还是马王堆汉墓帛书《周易经传》,都可能是孔门后学根据孔子晚年解读《周易》而撰,虽然各自有所差别,但都包含了孔子的思想,而且其中有些表述,或来自孔子,或即孔子所言。

孔子晚年解读《周易》而提出天道、地道、人道的“三才”之道,将天地之道与人道区分开来,表明他重视天地之道;同时又将它们联系起来,最终是为了阐发人道。马王堆汉墓帛书《周易经传·二三子问》载,孔子曰:“天乳(乱)骄而成嗛(谦),地徹骄而实嗛(谦),鬼神祸[骄而]福嗛(谦),人亚(恶)骄而好嗛(谦)。嗛(谦)一事而四吉,骄一事而四凶。”马王堆汉墓帛书《周易经传·缪和》也载子曰:“天之道崇高神明而好下,故万勿(物)归命焉;地之道精博以尚(上)而安卑,故万勿(物)得生焉;圣君之道尊严夐(睿)知(智)而弗以骄人,嗛(谦)然牝德而好后。”“天道毁盈而益嗛(谦),地道销[盈而]流嗛(谦),[鬼神害]盈而富(福)[嗛(谦)],人道亚(恶)盈而好溓(谦)。溓(谦)者,一物而四益者也;盈者,一物而四损者也。”这里虽然将天、地、人区分开来,讲天道、地道、人道之不同,显然重视天地之道,但又将它们联系在一起,最终是为了要推崇“谦”,阐发人道。

《礼记·中庸》载“哀公问政”,孔子曰:“文武之政,布在方策。其人存,则其政举;其人亡,则其政息。人道敏政,地道敏树。夫政也者,蒲卢也。故为政在人,取人以身,修身以道,修道以仁。”其中“人道敏政,地道敏树”,郑玄注曰:“敏,犹勉也。树,谓殖草木也。人之无政,若地无草木矣。”“人道敏政,地道敏树”,《孔子家语·哀公问政》作“天道敏生,人道敏政,地道敏树”。这里讲“天道敏生”“地道敏树”,可以理解为是自然界之天地,又讲“人道敏政”,包含了天道、地道、人道“三才”之道的思想。而且讲“天道敏生”“地道敏树”,有别于“人道敏政”,显然重视天地之道,然而又将它们联系起来,最终是为了讲“人道敏政”,讲“为政在人,取人以身,修身以道,修道以仁”。

《礼记·哀公问》载,公曰:“敢问君子何贵乎天道也?”孔子对曰:“贵其不已。如日月东西相从而不已也,是天道也;不闭其久,是天道也;无为而物成,是天道也;已成而明,是天道也。”显然,孔子所言天道,不同于人道,而且他重视天道,对天道作了较多的研究。但是,他推崇天道,又是为了说明人道,所以他所言天道,实际上又与人道联系在一起。

将《孔子曰》“句(苟)非天道、人力与,又能(达)与(欤)”和孔子晚年解读《周易》而提出天道、地道、人道的“三才”之道对应起来,可以看出,《孔子曰》所言,既讲天道又讲人力,讲天道而区别于人力,显然是重视天道;又将天道和人力联系起来,最终是为了要讲“(达)”,与孔子晚年讲“三才”之道相一致。

三、“天之所助者,顺也;人之所助者,信也”

《孔子曰》“句(苟)非天道、人力与,又能(达)与(欤)”不仅与孔子晚年解读《周易》而提出天道、地道、人道的“三才”之道相一致,而且将其中“天道、人力与”解为天道之助、人力之助,还与孔子解读《周易》之《大有卦》所言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而讲“天之所助”“人之所助”含义相同。

《周易·大有卦》“上九”爻辞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为《易传》所重视。《易传·系辞上》说:“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,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。是以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。”孔颖达疏曰:“君子自居处其身,观看其象以知身之善恶,而习玩其辞以晓事之吉凶。……出行兴动之时,则观其爻之变化而习玩其占之吉凶。……既能奉遵易象,以居处其身,无有凶害,是以从天以下悉皆祐之,吉无不利。”孔颖达认为,君子观《周易》之象与变,并且能够“奉遵易象,以居处其身”,就能够得到天的祐助而无不利。

《易传·系辞上》特别推崇孔子对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的解读,说:“《易》曰:‘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。’子曰:‘祐者,助也。天之所助者,顺也;人之所助者,信也。履信思乎顺,又以尚贤也。是以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也。’”对此,孔颖达疏曰:“人之所助,唯在于信,此上九能履践于信也;天之所助,唯在于顺,此上九恒思于顺;既有信思顺,又能尊尚贤人,是以从天已下皆祐助之,而得其吉,无所不利也。”也就是说,顺天之人,能得到天之所助;有信之人,能得到人之所助;有信思顺,就能尊尚贤人,因此能得到天的祐助而无不利。可见,孔子对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的解读,既将“天之所助”与“人之所助”区分开来,又将二者联系起来。

中国古代人讲“天”,有多层含义:主宰之天(有人格神义),自然之天(有自然界义),义理之天(有超越性义、道德义)。孔子自称“五十而知天命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,曾说过“获罪于天,无所祷也”(《论语·八佾》)之类,冯友兰甚至说:“孔丘所说的天,基本上仍然是当时的传统的宗教所说的天、帝或上帝,是宇宙的最高主宰者。”但可以肯定的是,孔子晚年解读《周易》而提出天道、地道、人道的“三才”之道,其中的“天”多就自然之天而言;而且他讲“天之所助”,其中的“天”是就天道阴阳而言,所谓“天之所助”实际上是就天道之所助而言。《文选·陈琳〈檄吴将校部曲文〉》载“夫天道助顺,人道助信”,唐李善注引《易传·系辞》曰“天之所助者顺也,人之所助者信也”。也就是说,《易传·系辞上》所引子曰“天之所助”“人之所助”,实际上是指天道之助、人道之助。

后来,宋朱震《汉上易传》对孔子曰“天之所助”“人之所助”作了发挥,说:“天之所助者,顺理也。人之所助者,信相与也。……言此者,明获天人之利,然后吉无不利。圣人明于天之道,察于民之故,合天人者也。”将顺应天道解为“顺理”。清王夫之《周易内传》解孔子曰“天之所助”“人之所助”,说:“助者,己用力而人辅益之之谓,明非不劳而得福也。顺者,顺乎理。信,循物无违也。大有上九在上,而为五所有,以助乎五;唯五虚中以下受群阳,而人助之,居尊位而以柔承上九,故天助之。天助之则理得而事宜,吉无不利矣。”也将顺应天道解为“顺乎理”。金景芳、吕绍纲《周易全解》认为,孔子解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时说:“既履信思顺又尚贤,故人助之天也助之。天人皆助之,宜吉无不利。”可见,无论是《易传·系辞上》引述子曰“天之所助者,顺也;人之所助者,信也”,以说明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,还是历代儒家对此所作的解读,都可以从中看出孔子重视“天之所助”“人之所助”,即天道之助、人道之助。

《易传·系辞上》不仅引述孔子对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的解读,而且还作了进一步讨论,说:

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,仰则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,与地之宜。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。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作结绳而为罔罟,以佃以渔,盖取诸“离”。包牺氏没,神农氏作。斲木为耜,揉木为耒,耒耨之利以教天下,盖取诸“益”。日中为市,致天下之民,聚天下之货,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,盖取诸“噬嗑”。神农氏没,黄帝、尧、舜氏作。通其变,使民不倦;神而化之,使民宜之。《易》穷则变,变则通,通则久。是以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。

对此,《孔子曰》孔颖达疏曰:“此明若能通变,则无所不利,故引《易》文,证结变通之善。上《系》引此文者,证明人事之信顺,此乃明易道之变通,俱得天之祐。”在孔颖达看来,《易传·系辞上》讲变通则无所不利,与孔子讲“天之所助者,顺也;人之所助者,信也”以说明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是一致的,二者都是要“明易道之变通,俱得天之祐”。

应当说,“句(苟)非天道、人力与,又能(达)与(欤)”,既讲天道,又讲人力,讲天道与人力的区别,并且又将二者联系起来,讲“天道、人力与”,讲天道之助、人力之助,因而能“(达)”,这与《易传·系辞上》引述子曰“天之所助者,顺也;人之所助者,信也”,既讲“天之所助”与“人之所助”的区别,又强调“履信思顺”,将“天之所助”与“人之所助”联系起来,因而能够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,二者含义相同。

根据孔子晚年解读《周易》而提出天道、地道、人道的“三才”之道,以及解读《周易·大有卦》所言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而讲“天之所助”“人之所助”,可以看出,将《孔子曰》“句(苟)非天道、人力与,又能(达)与(欤)”中的“天道、人力与”,解为天道、人力之助,具有较多的合理性,同时也可由此推断《孔子曰》该句可能为孔子晚年所言。

四、余论

马王堆汉墓帛书《周易经传·要》载孔子晚年对子贡讲《易》之道,还对门人讲天道、地道、人道的“三才”之道,足以证明孔子并非不讲天道,从而说明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将《论语·公冶长》载子贡曰“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”解读为“老师关于天性和天道的言论,我们听不到”,明显有误。“句(苟)非天道、人力与,又能(达)与(欤)”为孔子讲天道提供了新证。应当说,“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”不只是讨论孔子有没有讲天道,而是更多地讨论孔子在“性与天道”以及天人关系上的基本观点。

唐代颜师古注《汉书》所载张禹曰“圣人罕言命,不语怪神,性与天道,自子赣之属不得闻”时说:“《论语》云‘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’,谓孔子未尝言性命之事及天道。”宋初邢昺《论语注疏》解“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”,明确说:“与,及也。子贡言,若夫子言天命之性及元亨日新之道,其理深微,故不可得而闻也。……言人禀自然之性及天之自然之道,皆不知所以然而然,是其理深微,故不可得而闻也。”这里把“性与天道”的“与”解为“及”,认为子贡未曾听到孔子言性以及天道,甚至由此认为“孔子未尝言性命之事及天道”。然而事实上,不仅《论语》载子曰“性相近也,习相远也”,而且汉代之后的儒家大都认为《易传》为孔子所作,如上所述,《易传》讲天道、地道、人道的“三才”之道,《易传·系辞》还讲“一阴一阳之谓道,继之者善也,成之者性也”,将天道阴阳与性联系起来,所以不能认为“孔子未尝言性命之事及天道”。

唐代韩愈、李翱《论语笔解》对子贡曰“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”作了新的解读。韩愈说:“吾谓性与天道一义也。若解二义,则人受以生,何者不可得闻乎哉?”李翱曰:“‘天命之谓性’,是天人相与一也。天亦有性,春仁、夏礼、秋义、冬智,是也。人之率性,五常之道是也。盖门人只知仲尼文章,而尠克知仲尼之性与天道合也。非子贡之深蕴,其知天人之性乎?”他们把子贡所言“性与天道”解为“性与天道一义”,“性与天道合”,实际上是把“性与天道”的“与”解为“合”,强调孔子讲过性与天道合一,只是子贡“不可得而闻也”。

“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”(《论语·公冶长》),朱熹注:“性者,人所受之天理;天道者,天理自然之本体,其实一理也。言夫子之文章,日见乎外,固学者所共闻;至于性与天道,则夫子罕言之,而学者有不得闻者。盖圣门教不躐等,子贡至是始得闻之,而叹其美也。”显然,朱熹也是把“性与天道”解为性与天道合一,认为孔子讲“性与天道”,讲性与天道合一,只是由于“罕言之”,所以子贡最初听到孔子言“性与天道”,而有“不可得而闻也”的叹美之辞。当然,朱熹也讲性与天道的差别。《朱子语类》载朱熹说:“‘性与天道’,性,是就人物上说;天道,是阴阳五行。”又说:“譬如一条长连底物事,其流行者是天道,人得之者为性。乾之‘元亨利贞’,天道也,人得之,则为仁义礼智之性。”但终究敌不过朱熹《论语集注》解“性与天道”,讲性与天道“其实一理”。

朱熹认为孔子讲“性与天道”,讲性与天道合一,对后世影响很大,甚至为清儒所接受。戴震说:“余少读《论语》端木氏之言曰:‘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,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。’读《易》,乃知言性与天道在是。”戴震认为《易传》中包含了孔子言“性与天道”的内容。宋翔凤《论语说义》说:“《易》者,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也。”又说:“《易》明天道,以通人事,故本隐以之显。……天人之际,通之以性,故曰性与天道。所谓与者,天人相与也。人皆有天命之性,不能率性(遵从本性),则离道;圣人能率性,则合道。道者,天道。”宋翔凤也认为孔子言“性与天道”,并把“与”解为“合”。后来,戴望说:“性者,人所分于阴阳五行,有仁义礼知之等;天道,天所行盈虚消息之道。‘与’犹‘合’也。幽赞神明,通合天人之道者,莫著于《易》《春秋》。然不以设教传其人,不待告,告非其人,虽言不著,故‘不可得而闻也已矣’。”把“性与天道”的“与”解为“合”。

相较于唐代儒家将子贡曰“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”解为子贡未曾听到孔子言性以及天道,甚至认为“孔子未尝言性命之事及天道”,韩愈、李翱《论语笔解》以及朱熹《论语集注》将“性与天道”解为性与天道合一,认为子贡未曾听到孔子言性与天道合一,有较多的新意。

问题是,孔子本人是否明确说过性与天道合一?如前所述,孔子“老而好《易》,居则在席,行则在橐”,而为子贡所不解。据马王堆汉墓帛书《周易经传·要》载,子贡问孔子,曰:“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:‘德行亡者,神灵之趋;智谋远者,卜筮之繁。’赐以此为然矣。以此言取之,赐《易》缗(昏)德之为也,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?”孔子则不仅认为《周易》的卦爻辞中含有故圣人的遗言,而且还说:“《易》,我后亓(其)祝卜矣!我观亓(其)德义耳也。幽赞而达乎数,明数而达乎德,又[□]□者而义行之耳。”显然,孔子和子贡都认为人的德行、智谋与神灵、卜筮无关;然而,他们之间又有所差别,子贡反对卜筮,而孔子并不完全反对《周易》,而是要“观其德义”,“明数而达乎德”。就天人关系而言,他们都把天与人区分开来,反对将天与人混为一谈,同时孔子又将天与人联系起来,强调天对于人的作用。同样,孔子晚年解读《周易》而提出天道、地道、人道的“三才”之道,也是把天地之道与人道区分开来,但同时又将它们联系起来,最终是为了阐发人道;他解读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而讲“天之所助”“人之所助”,将二者区分开来,同时又将二者联系起来,以求得到天的祐助。也就是说,孔子讨论天人关系,讲性与天道,既将二者区分开来,又将二者联系起来,而不是将二者混为一谈,正如后来人所言:“谋事在人,成事在天。”

孔子之后,子思讲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”(《中庸》),孟子讲“知其性,则知天矣”(《孟子·尽心上》),实际上是将性与天道合为一体,而没有像孔子那样明确将二者区分开来。与此不同,荀子既讲“天行有常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”,强调“明于天人之分”,又讲“天有其时,地有其财,人有其治,夫是之谓能参”;既讲“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,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”,又讲“天有常道矣,地有常数矣,君子有常体矣”(《荀子·天论》),具有“既强调与天奋争又强调顺天的思想”,较为接近孔子晚年在“三才”之道的框架中讲天道、地道与人道的相互区别和联系。

综上,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“句(苟)非天道、人力与,又能(达)与(欤)”,既重视天道之助,又强调人力之助,既将二者区分开来,又将二者联系起来,不仅为孔子晚年解读《周易》而提出天道、地道、人道的“三才”之道以及解读《周易》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而讲“天之所助”“人之所助”提供了新证,而且也为解读“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”,讨论孔子在天人关系上的基本观点,提供了新的可靠材料。

责任编辑:宫英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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