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竞恒:试论原始儒学的重商与自由贸易思想传统
作者:李竞恒
来源:《孔子研究》  2025-07-16

摘要:从商族的先公时代开始,殷人就有重视商业贸易的传统。考古和甲骨卜辞都显示商代商人有较高的地位,而殷遗民也多从事工商业活动。孔子本身就是殷人后裔,对于商业和财富的态度较为友善宽和。儒商子贡,被孔子评价为瑚琏之器。保护商人财产的子产,则被孔子视为“仁”。以孔子与七十子、孟子为代表的原始儒学,对于商业、贸易、财富持一种温和友善的态度,赞成社会分工,并反对价格管制。孟子主张“关市讥而不征”,这与《大宪章》第13条免除各市、区、镇、港的关卡税的主张是一致的。与古希腊柏拉图、亚里士多德等敌视商业、商人的主流思想家不同,原始儒学对于市场贸易、工商业、社会分工持正面肯定态度。这些思想遗产,不仅影响到汉代的司马迁、贤良文学等人,甚至在近代通过传教士,以及法国重农学派魁奈(Francois Quesnay)等人,对欧洲经济思想产生了影响。

关键词:原始儒学 商业 自由贸易 财富 社会分工

一、商族文化与孔子对商业和财富的态度

《周易·系辞下》记载:“聚天下之货,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。”说明在遥远的神农氏时代,就出现了最早的商业与市场。在商族的先公时代,就已经善于经营远程商业贸易活动。《周易·大壮》六五、《旅卦》上九分别提到他们“丧羊于易”“丧牛于易”,即商族的先公族长王亥赶着牛羊,前往河北易水流域的有易部落进行商业贸易。甲骨卜辞和商代金文材料显示,当时殷人有较繁多的商业活动。如“呼雀买,物呼雀买”(《合集》10976正),“其买”“弗买”(《合集》11433、21776)等,都涉及贵族领主的商业买卖。甲骨卜辞中有“多贾”,见于宾组,历组卜辞中尤多。也有具体某地的商贾,如“亳贾”等。师组卜辞中,还记载商贾将龟甲引入商朝。商代金文族徽中,有些是人背贝串“朋”的图像,代表了以贸易为职业的氏族。张光直先生指出,以商贸与货贝为族徽,显示了殷商的商人与商业具有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。在殷墟发掘的郭家庄南M1、M2、刘家庄M2、殷西M907、M1118、戚家庄M63等商贾墓葬,随葬青铜器都有“贾”字铭文。随葬成套青铜礼器,显现出作为商贾的墓主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。此外,花东甲骨卜辞中,还记载“子呼多贾,见于妇好”(《花东》37),即大贵族“子”,介绍多名商贾,去面见女领主妇好,进行商业活动。由此,亦可见商代高级贵族介入商业之常态。

商朝灭亡之后,商族人仍然继承和发展了擅长经商贸易的传统,《尚书·酒诰》记载,当时殷人“肇牵牛车,远服贾,用孝养厥父母”,即殷遗民用牛车转运各类商品,参与远程贸易,通过经商获取财富,去孝养自己的父母。殷遗民的聚居中心雒邑在周代发展为重要的商业中心,商贾众多。西周铜器《颂簋》铭文记载周王命颂“司成周贾,监司新造贾用宫御”(《集成》04332),可见殷遗民聚集的成周商业十分兴盛,因此周王专门指定人对此加以管理,并采买王室所需商品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说洛阳的商人“东贾齐、鲁,南贾梁、楚”,足迹走遍天下去经商。在原商朝王畿的卫国,商业活动也十分活跃,人们熟悉的《诗经·卫风·氓》,就描写当时卫地民间“抱布贸丝”的商业活动。据《史记·仲尼弟子列传》,孔门著名的儒商子贡也是“卫人”,当是受到此种殷文化重视商业风俗的熏染。

孔子本身也是殷人后裔,《礼记·檀弓上》中孔子自称“而丘也,殷人也”,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中孔子说“予始殷人也”。从曲阜鲁国故城的墓葬考古情况来看,甲组西周墓盛行殉狗的腰坑,而乙组西周墓则完全不见殉狗和腰坑,且两组墓的随葬品摆放位置也多有差异 。曲阜甲组墓属于殷人氏族,乙组墓属于周人族群,鲁国的殷人氏族完整保存着商文化的习俗。这就意味着,孔子从小对于自己殷人身份,以及鲁国殷人的社会习俗、经济活动都有一定了解。在文化观念上,孔子继承了商族人重视和积极看待商业与财富的传统,而非后世“汉承秦制”以后那种执着于“重农抑商”后儒的形象。余英时先生指出,《论语》中孔子反复说“沽”,使用商人的语言,说明他对商业和市场非常熟悉。有学者根据《孔子家语·在厄》记载孔子困于陈、蔡,“子贡以所赍货,窃犯围而出,告籴于野人”的记载,认为孔子与弟子周游列国时捎带货物,“孔子也和弟子们一起从事过商业活动”。

孔子本人并不敌视商业活动和财富,他认为“富而可求也,虽执鞭之士,吾亦为之”(《论语·述而》)。富有是值得追求的,孔子所反对的只是“不义而富且贵”,而“富而好礼”(《论语·学而》)则是他最赞赏的模式。《论语·学而》中,子贡向孔子请教贫和富的两种立身态度,余英时推测,当子贡问这个问题时,“他必定要么已经富有,要么正在变得富有”。子贡的这一问题,正是作为一名商人所关注的。朱熹的注也曾推断,子贡可能早年贫寒,通过经商而致富,“故以此为问”。孔子的回答既肯定了贫而安乐的生活方式,同时也鼓励并赞许了富裕商人的“富而好礼”。因为孔子一直主张先富而后教,富裕的生活更容易让人守护廉耻,以及去追求“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”中那些更高层面的内容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中记载子贡“鬻财于曹、鲁之间,七十子之徒,赐最为饶益”。《论语·公冶长》中,孔子将儒商子贡评价为“瑚琏”之器。关于此二器,高明先生认为,宋人以来将“瑚”作“簠”,理解为方形之器,该字亦多见于金文。“琏”字在战国文字从“轨”,于省吾先生指出,“簋”字古文作“轨”,因而传抄为“连”“琏”。因此,“瑚琏”就是方形的礼器“簠”和圆形的礼器“簋”,也对应着天圆地方的高远含义,是非常高的评价。《论语·先进》中孔子说子贡“赐不受命,而货殖焉,亿则屡中。”一些后儒狃于汉代重农抑商以后的成见,以为这是孔子在批评子贡。但实际上,这个“命”字指爵命,“即殷仲堪所谓‘不受矫君命’,江熙所谓‘赐不荣浊世之禄’”。因此,这句话其实也是孔子对子贡的赞许,称许他不贪慕浊世的官爵,而能通过商业成功,去获得士君子的经济自由与人格尊严。

孔子从不反对财富,并且希望贤德的弟子能富裕。《史记· 孔子世家》中,孔子曾对颜回说:“颜氏之子!使尔多财,吾为尔宰”。希望颜回能够富有,自己来担任其家宰,就很能说明原始儒学对于财富的基本态度。孔子从未将普遍存在的贫困视为美德之源。他认为“贫而无怨难,富而无骄易”(《论语·宪问》),显然,孔子已经注意到,更富裕的经济状况让人更容易养成知礼义的美德,而贫困对人的进德往往构成潜在的伤害。因此,在教化程序上,孔子主张对民众要先富后教,《论语·子路》中孔子与冉有对话:“子适卫,冉有仆。子曰:‘庶矣哉!’冉有曰:‘既庶矣,又何加焉?’曰:‘富之。’曰:‘既富矣,又何加焉?’曰:‘教之’。”孔子认为首先要富民,让社会与民众积累财富,在此基础之上才能施展良好的教化,实现 “富而好礼”的良风美俗。

此外,很多人认为,中国没有契约传统,但西周时代的郑国在立国之初,便和商人们建立起一项宪法性的契约,所谓“尔无我叛,我无强贾,毋或匄夺。尔有利市宝贿,我勿与知”(《左传·昭公十六年》),即商人不背叛国家,则国家就保证不强买商人们的商品,也不会强行索取或抢夺,而是保护商人巨额财富的财产权。两百年后,势力强大的晋国权臣韩宣子向郑国商人索要一件玉环,郑国执政官子产以“这不是国家府库收藏的器物”为理由而回绝。韩宣子又用压价的方式,向商人强行购买玉环。这时,子产搬出了两百年前的这项立国契约,谈到了商人与国家的约定,国家有义务保护商人的财产权,否则,“敝邑强夺商人,是教敝邑背盟誓也”。最后,韩宣子只能放弃强买的打算。子产坚持了郑国的古老契约,守护了商人财产,他能“养民”的德性,受到孔子的高度评价,认为他是“惠人也”(《论语·宪问》),“其养民也惠”(《论语·公冶长》)。子产养民之“惠”,重要内容便是守护与商人的古老契约,对财产权进行保护。此外,《论语·尧曰》中孔子告诫子张所谓“惠而不费”,乃是“因民之所利而利之”,也正是让民众通过市场手段之 “利”,从而达成契约。

综合来看,孔子继承了商族重视商业的文化传统。孔门的卫人子贡,也受到过殷地这一文化传统的熏染。孔子高度评价儒商子贡以及能保护商人财产权的子产。陈焕章早就注意到:“孔子从未轻视商人,在汉朝以前,从未有孔教徒提倡重农抑商的政策”。孔子开创了原始儒学,相比于汉代以后的儒家,孔子在价值观念上对于商业、财富有更为积极的评价态度。

二、孟子的自由贸易与社会分工思想

孟子继承了孔子、七十子以来原始儒学重视商业和自由贸易的经济思想传统,并根据战国时期的现实,而加以发挥创造。

(1)孟子反对关卡税,主张自由商业。

在混乱的战国时期,各诸侯国在商贸途经的各陆路、水路上设置众多关卡、关津,以便收取沉重的商税,这对商业贸易与商人合法利益造成了侵害。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基本精神,主张自由贸易,反对各诸侯国对自由贸易的管制与破坏。《大戴礼记·主言》中,孔子就告诉曾参:“昔者明主关而不征,市鄽而不税”。据孔颖达,“此夏殷之法”。即孔子继承了夏商以来的古老传统,反对关卡税,并将这一理念传授给七十子这一代儒者。据《孔子家语·五仪解》《说苑·指武》等文献,孔子时也提出“弛关市之税,以惠百姓”的主张。

从考古资料来看,战国时期关卡商业税的数量众多,税额沉重,阻碍商业的正常开展。如包山楚简《集箸》简149的《敛关津》,就记载了楚国征收赋税的“陵迅尹”,对十个邑、四条水道日常可以免征“关金”,但当地的尹令以及征收赋税“陵迅尹”的家相可以征收未计量的关税。简文中提到的十个邑和四个水域通道,虽然可以“不量其关金”,但其实还有其它的征收方式。而其潜台词也意味着,其它地方的关津,都是要收取“关金”的。1957年和1960年,先后在安徽寿县出土五件楚王颁发给贵族鄂君启的车节和舟节,各有错金铭文。车节铭文云“得金节即毋征”“不见其金节则征”,即鄂君启节是楚王发给特权阶级的“金节”凭证,在通过关卡时享有不被征税的特权。舟节铭文云:“见其金节则毋(勿)政(征),毋(勿)舍馔食,不见其金节则政(征)。”“女(如)载马、牛、羊合(以)出内(入)关,则政(征)于大府,毋政(征)于关”。学者据这些铭文指出:“战国中期楚境范围内,于大小城邑的水、陆交通沿线当均设有关卡,一方面具有维护社会治安或军事防御上的功能,同时亦有征收商业赋税、稽查贩运违规物资的作用。”铭文记载当时楚国水路关卡上,凭借特权金节可以免除征税,但如果运载牛、马出关则由大府征税。显然,鄂君启这种享有免征税的特权贵族只是极少数,绝大部分的普通商人、平民无论是走陆路还是走水路,经过关卡必遭盘剥。“平民百姓不似鄂君之权贵,通商行旅是要受到重重关卡征敛的”。

张家山二四七号墓出土汉简《算数书》中,记载了战国末期关卡收税的算术题,说商人带着盾、狐、狸、犬出关,要缴纳关金税“百一十一钱”。另一道题记载经过关卡,要缴纳狐皮的“关并租廿五钱”。百姓如果背着米出关,要经过三个关卡,“三税之一”,即三分之一的物品都会被作为关金税。本来带着三斗三升四分升三的米,经过三个关卡压榨,最后只剩下一斗米。可见当时遍地的关卡税,对于民众来说是非常沉重的负担。战国时期也存在一些批评当时沉重的关卡税的声音,如上博楚简《容成氏》就带有一些儒家思想倾向,这一出土文献赞美大禹时代“关市无税”,民众不用承受沉重的关卡税。而到了夏朝末年的夏桀则相反,“以征关市,民乃宜怨”,将征收关卡税和桀纣之暴政联系在一起。

针对战国时代的这些沉重关税,孟子主张自由贸易,对关卡税进行了严厉批评。《孟子·尽心下》:“古之为关也,将以御暴;今之为关也,将以为暴”,指出古人建立关隘的初衷是为抵御施暴,而现在的关隘之税却成了榨取民众血汗的一种暴行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关,讥而不征,则天下之旅皆悦,而愿出于其路矣。”孟子认为,如果某国废除沉重的关卡税,那么天下其它各国的商人都会积极踊跃前往该国,进而推动该国的市场发展与经济繁荣。如侯家驹所言:“孟子关于赋税的基本思想,是‘薄税敛’,与‘取于民有制’”。其赋税思想,是“宁管理,不征税”。孟子希望废除沉重的关卡税,实现自由通商,“戴盈之曰:‘什一,去关市之征,今兹未能,请轻之,以待来年,然后已,何如?’孟子曰:‘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,或告之曰:‘是非君子之道。’曰:‘请损之,月攘一鸡,以待来年,然后已。’如知其非义,斯速已矣,何待来年?”在孟子看来,这种严酷的关卡税盘剥,和对民众财产的偷盗行为属于同一性质。原始儒学这种一以贯之的理念,属于“一极端的自由贸易学说”。

在“去关市之征”的努力方向上,孟子的这一诉求与中世纪英格兰《大宪章》中限制王权的条款之间存在异曲同工之妙。《大宪章》的第13条规定,免除过去约翰王设定的各市、区、镇、港之关卡税,皆享有免费通关权。废除关卡税,对于贵族、普通平民来说都有好处,而限制的则是任性的强王权。

(2)孟子为社会分工的辩护。

孟子生活的时代,流行各种反对社会分工的思潮,其中著名者有许行一派和齐国的陈仲子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记载:“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,自楚之滕,踵门而告文公曰:‘远方之人,闻君行仁政,愿受一廛而为氓。’文公与之处,其徒数十人,皆衣褐,捆屦、织席以为食。”许行这一学派,拒绝社会分工,凡事亲力亲为以实现自给自足,认为自给自足的村社劳动才是美德之源,而鄙视社会分工、商业贸易。许行学派所塑造的“道义”的形象,在社会上形成很大影响,对原始儒学形成强大挑战。

原为儒门弟子、后皈依许行学派的陈相与孟子辩论,陈相说许行所用的铁农具、做饭用的陶器等,都是用自己种的粮食换来的。孟子据此指出,许行同样参与了社会分工,不可能凡事皆亲力亲为。例如大禹率领各部落进行“疏九河,瀹济漯,而注诸海;决汝汉,排淮泗,而注之江”(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)的巨大工程。大禹忙于治水,三过家门而不入,就算想亲自耕田也是不可能的。大禹之后,出现了后稷这样的农官,契这样的民政官,必要的专业科层组织建立起来,作为一个小政府服务于大社会,有其存在的正当性,而不是在“盘剥民众”。

在辩论中,孟子认为商业市场的交易,必然产生社会的分工合作。杨宽在《战国史》中提到,许行所属的神农家和法家一样,都有抑制商业的主张。陈相就认为,理想状态是所有商品价格相等,轻重相等的丝绸和麻布也都价格等同,这样就算五尺高的孩子到了市场,也不会受到欺骗,就会实现社会正义。孟子批评这种人为制定市场价格的谬论是扰乱天下之说,如果大鞋和小鞋都同一个价格,谁还去生产大鞋子?如果丝绸原料和麻线原料轻重价格一样,谁还来生产丝绸?所以,这种想法是“乱天下也”。所谓“巨屦小屦同贾,人岂为之哉?从许子之道,相率而为伪者也,恶能治国家?”如果要像许行那样,一切自给自足,尽可能排斥市场交易,就得实行严格的价格管制,这一定会导致人们都买不到自己需要的商品,价格管制的结果是一切物资都短缺。孟子为自由市场辩护,反对以权力之手去制定价格,以为市场能实现自我调控。

孟子在与弟子匡章的对话中,还批评过齐国以“廉洁”著称的陈仲子。据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的记载,陈仲子的哥哥陈戴,有上万钟粮食的俸禄,但陈仲子认为他这是不义之财,便远离哥哥和母亲,独自到“於陵”这个地方去居住。陈仲子在於陵,“彼身织屦,妻辟纑,以易之也”,即亲自织草鞋,妻子纺麻绳,去交换粮食维持生活,其实还是参与了社会分工与商业贸易。《汉书·邹阳传》记载“於陵子仲,辞三公为人灌园”,即陈仲子辞去了齐国的“三公”高位,给人浇灌园子谋生。师古注还说,后来楚王听说他贤德,又派人给了他“金百镒”,聘请他作楚国宰相。陈仲子又拒绝了,并带着妻儿们逃走,“而为人灌园,终身不屈其节”。梁启超认为陈仲子属于“遁世个人主义”的道家,与田齐王族同氏,属于很高贵族等级,但是他的思想“与杨朱一派正相反,然其为极端的个人主义则一也”。孟子认为,这种追求极端“廉洁”的人,拒绝一切合理的社会分工,最终不过是“蚓而后充其操者也”,只有变成蚯蚓才能符合其“廉洁”标准。

孟子关于社会分工中“大人之事”和“小人之事”的论述,与古罗马史学家李维(Titus Livius)在《自建城以来史》第二卷中的一个比喻有异曲同工之妙。当时罗马平民集体出走,不愿意接受“劳心者”的治理。后来元老院找来一个擅长言辞的平民墨涅尼乌斯·阿格里帕去调解,他指出国家相当于一个完整的人体,有胃、有嘴、有四肢,但各部分只看到胃在接受供养,觉得不公平。于是,嘴不接收送来的东西,牙齿拒绝咀嚼,以为这样可以制服胃,最后却发现整个身体都陷入了极度的消瘦。“这时大家发现,胃也不疏于职守,它不仅受抚养,而且也抚养,把我们赖以生存和强健的东西归还身体各部分,食物被消化后形成的血液被均衡地分流在各处血管里”。理解到这一点后,罗马平民们便改变了以前的看法。孟子所说“大人之事”“劳心者”或古罗马人比喻的“胃”,其实都是在表达社会需要分工,除了生产劳动之外,也需要一些人脱离直接生产而提供良好的社会公共服务,即“大人之事”。

除了劳心和劳力之分工外,孟子还为众多行业的社会分工进行辩护。“在孟子(孔子亦是如此)心目中,各种产业的地位无分轩轾,而与秦后儒家重农轻商(亦即轻工)之思想,截然不同”;“只要能通其功,易其事,所有的产业都是重要的,而无轻重之分”。通过自发秩序下社会自身形成众多行业的分工,再以自由商业交换的方式实现合作,才能形成繁荣与富足的社会。而在此富民基础之上,才能施展教化,达到富而好礼。

三、从经济史的角度重新思考原始儒学

先秦的原始儒学,从孔子、七十子、孟子以来,甚至一直到荀子,都一以贯之地重视商业与市场分工。荀子和孟子一样,也主张“关市几而不征”。《荀子·王制》中强调社会分工,通过市场贸易,中原地区能够得到北海的走马吠犬,南海地区的羽毛、象牙,东海地区的鱼、盐和染料,西海地区的皮革。“故泽人足乎木,山人足乎鱼,农夫不斫削、不陶冶而足械用,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”。水边的人能获得足够的木材,山上的人能得到足够多的鱼,农民不用冶炼能获得足够的农具,工匠不用亲自耕田却能获得足够的粮食。“天之所覆,地之所载,莫不尽其美,致其用”。只要通过社会分工与充分发展的自由市场贸易,就能产生这样神奇的效果。《荀子·王霸》提出: “关市几而不征,质律禁止而不偏,如是,则商贾莫不敦悫而无诈矣。”《荀子·富国》则批评战国时期各国君主对商业和民间财富的榨取:“厚刀布之敛以夺之财,重田野之税以夺之食,苛关市之征以难其事”。

可以说,自孔子以来一直到荀子,整个先秦原始儒学传统都是重视商业、自由贸易与社会分工的。原始儒学对于商业和契约思维十分熟悉,因此有时也用来比喻和理解君臣关系。如清华大学收藏竹简的儒书《治政之道》中,就提出了“君臣之相事,譬之犹市贾之交易,则皆有利焉”。意思是,君臣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和商业交易相似的契约关系。在这一背景下,梁启超评价原始儒学云:“儒家言生计,不采干涉主义”,总结其重视经济自由这一特点,可谓十分精确。秦汉以后儒家“重农抑商”,其实是偏离了原始儒学的早期传统,而是继承了商鞅、韩非以降“重关市之赋,则农恶商”“利出一孔”“商怯,则欲农”“商欲农,则草必垦”(参见《商君书》)等观念,塑造秦汉国家的精神性格遗产。但直到西汉时期,继承了原始儒学观念的司马迁、贤良文学等,仍然对秦汉式严格管控市场的模式进行批评。中国古代轻视商业的文化,不是源自于先秦儒家,“而是来源于先秦的法家”。

过去一些经济学家对儒学有偏见,如罗斯巴德(Murray Rothbard)就认为,儒家与法家接近,而老庄才主张自由经济。鲍芝(David Boaz)也认为,道家老子是第一个自由经济的主张者。但实际上,随着学术认识的深入,已经有经济学家指出,根据《论语》《孟子》甚至《盐铁论》等文献,恰恰是原始儒家主张经济自由和为商业传统辩护。与中国原始儒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西方“两希传统”的思想源头,最初都是敌视商业与财富的。哈耶克曾谈到,西方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,都对商人表示藐视。西方“两希传统”中携带着蔑视商业活动的基因,柏拉图在《理想国》中嘲讽商业“是些身体最弱不能干其他工作的人干的”。“在古希腊,当然主要是斯巴达人,即那些最强烈反对商业革命的人。…… 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儿,我们便可发现一种向往恢复斯巴达行为方式的怀乡病”。古希腊之外,“希伯来传统”的耶稣则用鞭子把兑换银钱、卖牛羊和鸽子的商人们驱逐出圣殿,并认为富人升天比骆驼穿过针孔更难,富人应该变卖所有财产分给穷人。早期基督教的基本盘是奴隶和贫民,并实行财产共有,敌视商业与致富。在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,各类向原始基督教回归的运动,也伴随着大量反商业、反私有财产的狂热运动。

十六、十七世纪,很多欧洲传教士将中国儒家的自由放任经济思想传播到欧洲,如马弗里特《中国:欧洲的楷模》一书,上卷介绍儒家思想通过传教士的笔记、信件等传到欧洲,下卷为魁奈(Francois Quesnay)对中国思想的梳理。魁奈就曾通过西卢埃特受到“中国哲学家的书籍”的影响,并且十分崇尚儒家的思想。而西卢埃特就是在1687年从孔子的原始儒学著作中获得了关于“听从自然的劝告”“自然本身就能做成各种事情”的观点。英国学者赫德森就认为魁奈的自然秩序思想就是中国主张君主“无为”的观念。日本学者泷本诚一认为,法国重农学派的经济自由放任观念与中国思想相同。我国学者侯家驹也曾指出:“我国儒家经济思想启发了西方自由经济思想”。儒家主张的无为,以治理为目的,尤其讲究德治,这对于魁奈当时正在积极寻求一种新的经济原则,以取代他所坚定反对的国家干预型重商主义政策来说,显然产生了很大启迪作用。“重农学派的自由放任原则,实际上主要是中国儒家的无为思想之变形”。

可以说,原始儒学重视商业、自由贸易与对财富的积极态度,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和塑造了欧洲启蒙时代与近现代经济的演化发展。原始儒学的这一源头,最初来自作为“殷人”的孔子,其继承并发扬了殷商族群重视商业、善于经商的文化传统。通过孔子、七十子、孟子一直到荀子以来的继承发扬,原始儒学的经济思想,形成了一以贯之的独特学术风格。对于原始儒学经济思想的深入发掘,有助于将华夏先秦文化的优秀智慧与现代社会的问题意识进行对接。

(作者系历史学博士,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副研究员)

责任编辑:张晓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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